润欣科技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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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润欣科技(300493)公司是做什么的

        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0年,是中国本土领先的,专注于通讯行业的半导体芯片和方案提供商。润欣科技凭借专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先后获得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国际电子商情“TOP10最满意本土授权分销商”等荣誉称号,公司的多个创新项目获得上海市,徐汇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资助,拥有多项发明和应用专利。
  • 所属地域上海市
  • 涉及概念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创业板板块,上海板块,电子信息板块,次新股板块。

    要点二: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IC 产品授权分销商, 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包括 IC 应用解 决方案在内的一系列技术支持服务从而形成 IC 产品的销售, 分销的 IC 产品以通 讯连接芯片和传感器芯片为主。 目前主要代理高通创锐讯、 新思、恩智浦、 思佳 讯、 AVX/京瓷、普思等全球著名 IC 设计制造公司的 IC 产品,并拥有中兴康讯、 共进电子、 大疆创新等客户,是 IC 产业链中连接上下游的重要纽带。

    要点三:行业背景 IC 具有产业规模大、高技术密集等特性。上游 IC 设计公司的业务重点在于 集成 IC 内部大量的技术专利,推动 IC 设计技术的升级换代,降低 IC 尺寸和成 本。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业务重点在于根据消费者的市场需求。随着半导体集成技术的发展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分销商逐 步加大了技术支持服务的比重,提高在供应链环节中的附加值,并通过并购整合资源,获得规模效应,提高运作效率,以期在中国这个越来越重要的电子元器件 市场中获得尽可能多的市场份额。

    要点四:供应商资源优势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与知名供应商保持合作,自成立以来合作的供 应商主要为全球 IC 行业领先的设计制造商,包括高通创锐讯、 新思、恩智浦、 思佳讯、 AVX/京瓷、普思等,都是在各自细分行业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 业。 优质的供应商资源使得公司在产品竞争力、盈利能力等方面较其他中小型分 销商具有较大优势。

    要点五:客户资源优势 与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相对应,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通讯 行业的知名电子产品制造商,如中兴康讯、共进电子等。经过长期合作,公司和 这些行业内的知名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要点六:募资投向-工控 MCU 与 ARM 嵌入式系统研发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为 4,502.17 万元,拟用于采购相关专业设备、采购产品以 及投入研发,主要专注于三个方向的应用:( 1)智能电表,集中器;( 2)智能 家电;( 3) LED 半导体照明。根据管理层测算,本项目在 T 至 T+7 年内,年均新增收入 9,758.71 万元, 年均新增净利润 649.27 万元,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7.49%(税后),财务净 现值为 1,936.02 万元(税后),全部投资静态回收期为 6.11 年(税后)。

    要点七:募资投向-智能手机关键元件开发和推广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为 15,671.67 万元,拟用于采购相关专业设备、采购产品 以及投入研发。本项目计划围绕智能手机平台扩充产品结构:( 1)电容屏触控 芯片产品;( 2)移动支付和身份识别芯片产品;( 3)智能手机功率放大器和射 频前端器件。根据公司管理层测算,本项目 T 至 T+7 年内将平均每年为公司新增营业收 入 52,343.06 万元,新增净利润 2,512.11 万元。以此为基础,本项目投资财务内 部收益率为 29.23%(税后),财务净现值为 7,830.65 万元(税后),全部投资 静态回收期为 5.24 年(税后)。

    要点八:募资投向-现有产品线规模扩充项目 结合下游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 7,000 万元针对部分现有产品线规模进行扩 充。 主要产品:广电 EOC 和电力线载波产品;智能电网产品;高带宽应用产品; 智能手机遥控产品

    要点九: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郎晓刚和葛琼夫妇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欣胜投资、领元投资、上海银燕、金凤凰投资、时芯投资、赢 领投资、君华投资承诺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除委托刘东良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要点十:稳定股价预案 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向社会公众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要点十一:股利分配 利润分配形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坚持现金分红为主每年向股东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量力而行。千股千评通过股票在线分析系统加工客观数据而成,仅供参考,不构成绝对投资建议。股票投资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最新 txt1 更新 tx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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