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股票行情诊断
免费诊股 1056 次
要点一:所属板块 创业板板块,交运设备板块,上海板块,预亏预减板块,证金持股板块,次新股板块。
要点二:主营业务 华铭智能是一家专业从事自动售检票系统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维护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生产的AFC终端设备主要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自动售票机、自动检票机、人工售票机等。根据产品应用领域,公司生产的AFC终端设备可分为:1、公共交通AFC终端设备系列,其中包括:1)城市轨道交通AFC终端设备,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的AFC终端设备主要集中在这一领域;2)BRT等其他公共交通AFC终端设备;2、场馆景区等其他领域智能门禁闸机系列。
要点三:行业背景 公司所处行业为AFC行业。AFC系统是融计算机技术、信息收集和处理技术、机械制造技术于一体的自动化售票、检票系统,是利用计算机集中控制自动售票、自动检票以实现自动收费、自动统计的自动化网络系统。轨道交通是AFC系统的典型应用领域,AFC系统不仅是轨道交通系统发展的一个趋势,也是城市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体现。从20世纪70年代出现至今,自动售检票系统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地铁、轻轨、铁路等轨道交通业,并延伸至大型公共场馆、景区、智能楼宇等更多领域。AFC行业涉及多学科技术,是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
要点四:专业化优势 AFC终端设备是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非接触式IC卡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传感技术、机械制造技术等多门技术于一体的复杂系统。设备种类众多,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对整体设计、模块制造和设备管理水平等方面要求较高,需要较强的综合技术融合运用能力,专业化程度很高,产业的成熟需要长时间的专业化积累与沉淀。
要点五: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长期以来注重培育自身的研发力量,公司的研发团队主要由研发部和工程部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类专业研发技术人员94名。十多年来公司已先后自主研发出几十种不同制式的AFC终端设备核心模块和终端产品,包括三杆式阻挡模块、扇门阻挡模块、方卡发送模块与回收模块、Token发送模块与回收模块、硬币处理模块等。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17项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设计专利和31项软件着作权
要点六: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拥有行业内先进的钣金加工设备、高水准的生产技术工艺,包括核心模块及外壳的制作工艺。AFC终端设备的技术含量与附加值,主要体现在发送模块、硬币处理模块、阻挡模块、回收模块等各核心模块的设计和制造上。核心模块的技术复杂程度,不仅体现在控制电路板和控制软件的开发设计上,也体现在模块中复杂机械结构件的设计与制造上。
要点七:募资投向 智能终端设备生产线项目智达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智能终端设备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智达信项目”)总投资额15,472.40万元,具体包括土建和装修工程、设备投资购置及工程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0亩,位于平湖市临沪产业园(新埭镇)内。
要点八:募资投向 研发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拟投入资金1,7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30万元,主要用于场地改造、装修、研发设备及软件购买;研发人员支出370万元,主要用于研发中心人员薪资的支付;铺底流动资金19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购买研发材料、制造样机和资料收集等支出。
要点九:募资投向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8,10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同时也包括政府财政补贴8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先投入的基础上,公司将适时推进上述技改项目。上述资本开支将在一定程度上消耗公司的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的压力。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计划将此次募集资金中的5,041.24万元用于补充其他主营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
要点十: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亮,自然人股东张金兴、张晓燕、俞卫明、吴连荣、谢根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以下合称“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亮、谢根方、蔡红梅、冯国祚、陆英、徐剑平、吴立钊、张晓燕、季新华、高彬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要点十一:股价稳定预案 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由公司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要点十二:股利分配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的比例不低于2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确定,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可进行中期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