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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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恒通科技(300374)公司是做什么的

        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赛木产品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自主研发的"赛木"系列产品分为整体房屋类、模板龙骨类、装饰材料类、园林景观类,桁架楼板类等五大类。 公司自主研发了核心产品的配方技术、工艺技术,拥有多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具备独立的新材料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并与上游装备和模具厂家合作,开发了配合公司自主研发的配方和工艺的专用设备和模具。 公司研发的木塑复合墙板是国内先进的新型墙体材料,是在传统木塑复合材料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的改性技术所生产的新产品,其物理性能达到了建筑材料的要求。墙板设计采用模数制及子母口插接设计,安装便捷,能够减少施工现场的再加工,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中的人力和物料消耗,减少建筑垃圾。 公司开发的木塑集成房屋技术在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联合开展的“村镇宜居型住宅技术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评审”活动中,被列入《村镇宜居型住宅技术推广目录》;2012年,该技术被列入《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12)》。
  • 所属地域北京市
  • 涉及概念 证金持股新股与次新股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基金重仓板块,化工行业板块,创业板板块,证金持股板块,北京板块,次新股板块。

    要点二:主营业务-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筑材料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的墙体材料以及建筑结构材料、建筑功能材料等房屋建造必须的部品部件。此外,公司还生产木塑建筑模板和木塑日字龙骨等建筑施工材料。在传统木塑复合材料技术基础上,通过改性技术研发和生产的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具有传统材料的优点,同时具备建筑材料所需的物理性能。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应用于房屋建造领域,公司已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共同制定了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在房屋建造中的应用标准。

    要点三:行业背景-高分子复合材料制造 属于合成材料与建筑材料交叉领域产生的新兴行业,产品本身属于合成材料制造业中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制造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行业是一个正在快速成长中的行业,在技术改进与升级、产品研发与配套、市场开拓与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均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不仅需要经过相关部门严格质量检测,还需经过较长的实际运行时间来证明产品的可靠性,才能获得客户的认可。

    要点四:产品优势 公司核心产品木塑复合墙体材料节能环保,可循环再利用,减少建筑垃圾、促进自然资源消耗减量化;产品覆盖墙体材料、建筑结构材料、建筑功能材料和建筑施工材料等新型建筑材料的多个应用领域,不仅可通过单独生产与销售上述材料实现公司持续盈利,而且还可以实现木塑集成房屋成套部品部件的集成化供应,具有“市场覆盖多领域、盈利渠道广、抗风险能力强”的特征。

    要点五:技术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了核心产品的配方技术、工艺技术,拥有多项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具备独立的新材料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公司较早掌握行业高级产品的生产技术,开发出木塑复合墙板和木塑集成房屋成套部品部件,并实现了工业化的大规模生产,确立了行业内领先地位。公司开发的木塑集成房屋技术应用于目前国内最大的木塑集成房屋住宅区建设项目,该技术被列入“北京市绿色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12)”。

    要点六:募资投向-30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利于公司自身发展,能促进产品技术、市场规模和应用领域的扩展及升级,符合新型建筑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项目计划建设30万平方米赛木集成房屋部品部件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17,199.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448.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51.11万元。

    要点七:股利分配 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当年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若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时,可在满足现金分红情况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要点八:稳定股价预案 上市后三年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应当于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启动增持措施,并于3个月内实施完毕。稳定股价预案包括:(1)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控股股东每次至少应以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的30%与300万元之中的高者增持公司股份,单次或多次增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2)回购。公司每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0.5%,且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要点九: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志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回购该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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