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所属板块 次新股 电子元件 广东板块 深圳特区
要点二:经营范围 电子变压器(含高、低频电源变压器)、电源滤波器、电感、电抗器等磁性元器件;电源类产品(含电源适配器、充电器、LED驱动电源、逆变电源、无线充电电源及其它智能电源)及相关电子零配件,特种变压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自有房屋租赁。
要点三:磁性元器件、电源及特种变压器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专注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主要从事磁性元器件、电源及特种变压器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高频变压器、低频变压器、适配器电源、裸板电源、光伏逆变电源、数字电源、三相变压器、特种电抗器等。
要点四: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下的“C3824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要点五: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将技术创新作为业务升级的核心驱动力,产品研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磁性元器件和特种变压器推动电源进步,电源带动磁性元器件和特种变压器发展”的技术发展路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境内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56项,外观专利16项,境外外观专利1项。
要点六:产品品质优势 由于磁性元器件和电源产品作为电子电器设备的关键核心元件,为保证电子设备运行的稳定性,降低故障率,下游客户对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有着严格要求。公司目前已经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ISO14001:2004环境体系认证、ISO/TS16949:200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IECQQC080000:2012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
要点七:TPM管理及持续优化创新优势 目前,公司TPM活动已推进至第四阶段(总点检阶段),并建立起了“自主管理、主动优化、持续提升”的生产氛围。TPM实施以来,在优化公司业务流程、降低生产管理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贡献。2014年,完成专案和流程优化项目36件,完成优化提案471件;2015年完成专案和流程优化项目48件,完成优化提案435件;2016年完成专案和流程优化项目64件,完成优化提案573件。
要点八: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0702.42万元。本项目拟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新建高频生产线11条,其中全自动化生产线4条,半自动化生产线5条,标准生产线2条;新建低频半自动化生产线8条;新建大型特种变压器生产车间1个。项目基础建设期为1.5年,达产期为4年(含基础建设期),项目正常达产后,年均利润总额1,939.05万元。
要点九:电源生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9,752.38万元。本项目拟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新建适配器生产线10条,定制电源与智能电源生产线6条。项目基础建设期为1.5年,达产期为4年(含基础建设期),项目正常达产后,年均利润总额1,772.03万元。
要点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3,576.90万元。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研发场地和研发实验室,进一步完善公司现有研发体系,加强磁性元器件、电源和特种变压器等产品项目的技术突破与创新。本项目的实施不直接带来经济效益,但将显著提高公司的长期综合效益,由于建设研发中心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也是企业自我发展、提高竞争力的内在需求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将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持。
要点十一: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634.12万元。本项目建设目标是基于SAP系统完成,开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的相关业务系统。具体包括新厂区机房建设及基础网络环境搭建工作,以公司现有SAP信息化系统平台为基础,新建或升级包括ERP系统、BPR系统、SRM系统、HRM系统、CRM系统以及BI系统等。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本项目建成后主要通过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同时与公司研发中心相结合,将形成富有技术竞争力的信息化后台支撑体系,促进成果转化,缩短产品设计周期,扩大产业规模。
要点十二:股利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并且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要点十三: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窦晓月夫妇及股东程扬、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张礼扬承诺:自京泉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京泉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京泉华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四:稳定股价措施 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