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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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美传媒(002712)公司是做什么的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业务为为客户提供全面广告服务的公司,业务内容涉及媒介代理、品牌管理两大块,能为客户提供从市场调研、品牌策划、广告创意、广告设计到媒介策划、媒介购买、监测评估的一条龙服务。 公司在国内广告公司中处于领先地位,为本土广告龙头企业之一,连续多年位列浙江省广告公司营业额第一。
  • 所属地域浙江省
  • 涉及概念 并购重组文化传媒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基金重仓板块,送转预期板块,浙江板块,文化传媒板块,社保重仓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研服务,会展服务,培训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要点三:主营业务-广告服务 本公司为中国一级综合服务类广告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广告服务,业务内容涉及媒介代理、品牌管理两大块,能为客户提供从市场调研、品牌策划、广告创意、广告设计到媒介策划、媒介购买、监测评估的一条龙服务。

    要点四:行业背景-广告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广义上归属于创意产业,狭义上归属于广告行业。创意产业是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一种产业形式,创意产业,又称创意工业、创造性产业、创意经济等,在我国被归为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业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促进信息推广、商品销售的重要职责,同时广告业的发展也给媒体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丰富了人们文化生活的内容。总体而言,广告业是现代工业经济和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点五:筹划收购科翼传播布局内容整合营销 2015年11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11月4日起开始筹划收购上海科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0%的股权事项,预计交易金额40000万元。科翼传播主营业务包括内容整合营销传播服务和内容制作业务,具体主要包括综艺节目宣发、商业品牌整合营销和内容制作等。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布局内容整合营销的战略方向,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要点六:五折推股权激励 2015年12月27日,公司拟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3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52%。本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28.08元,按照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56.15元的50%确定。这意味着此次的行权价打了五折。根据公告,授予对象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3人,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64人。3名高管分别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海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国昀,董事、助理媒介购买总监余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是,相比于2014年,201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均不低于15%;第二次解锁条件是,相比于2014年,2016年营业收入和近利润增长均不低于30%;最后一次解锁条件是,相比于2014年,2017营业收入和近利润增长均不低于50%。

    要点七:竞争优势 公司已完成从一个传统的媒介购买执行代理向一个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较高技术的综合服务类广告公司升级。目前,公司已在客户、技术、品牌、媒介策略、人力资源、业务规模及媒体互动等方面构筑了立体的核心竞争优势。

    要点八:募集资金运用-媒介传播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拟在杭州市购置约1,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增加研发人员,加大研发投入,在原有研发中心的运作基础上,细化市场研究、媒体价值研究和策略研究等三个研究平台,升级原有的信息化研发平台,以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媒介策略方面的能力、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上述三个平台既独立运作,又紧密联系,共同构成技术研究体系;信息化研发平台以上述三平台研究成果为结构框架,进行媒介策略工具研发;同时,信息化研发平台响应公司业务和管理发展的需求,对公司业务和管理软件进行升级,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本项目计划投资7,559万元,建设周期36个月。

    要点九:募集资金运用-扩大媒介代理规模项目 本项目旨在为公司的媒介代理业务补充营运资金,以支撑公司媒介代理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充。一方面,以集中采购的模式保障客户的媒介供应,采取预付款的模式降低媒介采购成本;另一方面,提高公司服务大客户能力,增强公司业务开拓的能力。

    要点十: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但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要点十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之朱明虬;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程晓文、吕双元、徐兴荣;公司股东、董事之余欢、陈静波;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之唐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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