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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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所属板块 基金重仓板块,股权激励板块,证金持股板块,山东板块,造纸印刷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墙面材料、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
要点三:装饰原纸龙头 公司主要从事高档装饰原纸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拥有素色装饰原纸,可印刷装饰原纸,表层耐磨原纸和平衡原纸四大系列产品,三百多个品种。装饰原纸是一种工业特种用纸,经其贴面的人造板的大量使用能有效降低原木的使用比例,可减轻对环境的压力,保护森林资源。公司现拥有16万吨的年生产能力,产能规模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统计数据显示,公司生产的装饰原纸销量和销售额07年-09年连续三年排名国内第一。
要点四:募投项目解围产能缺口 公司以募集资金15970.28万元投资年产1.5万吨高清晰度耐磨纸项目,预计2011年建成,2013年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9890万元,年净利润4171.96万元,以49201.70万元投资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预计2013年建成,2015年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96900万元,年净利润10359.84万元。两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11.5万吨的生产能力,较当前年产能16万吨增长71.9%。(2011年11月,募投变更将原计划一台5020mm宽的生产线变更为两台2640mm宽的生产线,分阶段实施,10万吨的产品总产能未变)。
要点五:技术实力雄厚 公司是国内装饰原纸行业少数掌握高档装饰原纸技术的龙头企业,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拥有国内唯一的装饰原纸院士工作站。公司自主研发的表层耐磨原纸经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产品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完全可替代同类进口产品,并被科技部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此外,公司是国家发改委和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定的国内装饰原纸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公司拥有人造板贴面的彩色贴面原纸,人造板贴面的印刷原纸和表层耐磨纸等3项自主研发的核心发明专利,另有5项发明专利已获受理。
要点六:注重节能环保 与水资源消耗严重的传统造纸业不同,公司以漂白木浆为原料生产高档装饰原纸,而非自制浆造纸,从源头上解决造纸污染问题。此外为了节能降耗,从项目设计到产品工艺流程,公司在每个生产环节都以节约资源为导向,纸机白水回收利用首次采用了国内先进的膜技术处理工艺,实现了对高档装饰原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纸机白水进行有效处理和回用。公司生产排放水完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公司已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被评为“淄博市发展循环经济先进集体”,“淄博市节能先进企业”,“环境友好企业”。
要点七:市场优势明显 公司已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如美国富美家,圣象集团,全友家私,吉象木业,升达地板,美国威盛亚等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知名的客户群将使公司在争夺新客户方面胜算更大,尤其利于其突破海外市场。公司大部分的营销人员都从事过技术研发工作,能为客户提供包括现场技术解决方案在内的全方位服务,从而赢得了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公司已在常州,成都,沈阳,东莞设立四个办事处,并在山东,上海,北京,浙江建立营销服务机构,负责全国八大区域的销售,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市场网络,此外,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国际贸易部,负责海外市场的开拓。
要点八: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3年3月,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41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该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0,615万股的1.989%。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3元/股。该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业绩条件为:2013-2015年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分别不低于25%、50%、75%,2013-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7.2%、8%、8.5%。该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目前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80人。
要点九:控股股东之子增持 2012年8月31日和9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学峰先生之子李安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增持公司股份490,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李安宗先生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公司部分股份,李安宗先生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持数量将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24%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含已增持股份在内)。
要点十: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学峰及其儿子李安宗,李安东,股东周淑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其他股东王镭,张祥增,穆守敬,李炳全,朱洪升,耿庆民,李安乐,李文海,王洪俊,李贤明,王辉,留余经贸,巴森经贸,福源投资,上海天亿,鼎鸿创投,深圳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