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龙新材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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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所属板块 水泥建材板块,浙江板块,长江三角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印花装饰纸、胶膜浸渍装饰纸、封边条、金属饰面板、装饰铝板、阳极氧化铝卷板、三聚氰胺板、装饰材料印花的生产、销售,装饰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主营装饰纸行业 公司为国内最大装饰纸生产商,装饰纸产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排名均居行业首位,市场占有率3.58%,版辊库已拥有800多套花式版辊,研发生产金属饰面板包括铝木复合装饰板,铝铝复合装饰板,金属高压层积饰面板和金属饰面马赛克等4大系列产品,其中绝大部分为独创,属于高档建筑装饰材料。截至2010年末,公司装饰纸营业收入16274.05万元。比上期增加29.41%。
要点四:设立子公司-海宁帝龙永孚 2012年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帝龙永孚鉴于目前的经营场所是租赁的厂房,规模扩张受到一定的约束。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宁帝龙永孚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投资是为了用于扩大帝龙永孚生产规模而作的用地储备,解决帝龙永孚的经营场所问题,有利于帝龙永孚PVC装饰片生产规模的有序扩张,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要点五:扩大产能 公司以募集资金8980万元投资新增年产12500吨高档装饰纸生产线技改,预计年增利润总额5079万元。分别以520万元和3360万元投资新增年产50万平方米高性能金属饰面板和5000吨铝卷板阳极氧化连续生产线技改,预计年增利润总额2055万元和2189万元。此外还以3700万元投资新建装饰纸,浸渍纸生产线项目,6000万元投资年产150万张高性能装饰板,年产400万张高档浸渍纸项目。(截至2010年末分别累计投入金额8850.52万元,558.96万元,387.29万元,3596.20万元,1417.66万元,2010年累计实现效益1546.70万元)(2011年12月,募投项目更改为年产180万张高性能装饰板)
要点六:定向增发-装饰纸技改、地板膜、高性能装饰板项目(2012年9月调整) 2012年9月,公司拟以不低于11.5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450万股股票。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660万元,全部四个项目,分别为(1)新增年产10,500吨装饰纸技改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为22,130万元;(2)新增年产2,800万米地板膜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为3,460万元;(3)新增年产5,600吨装饰纸、85万张高性能装饰板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为9,390万元;(4)新增年产65万张高性能装饰板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为2,910万元。
要点七:技术优势 公司平均每月研发,设计10余套新款产品投放市场,积累800多种版辊,3000余种款式产品花色资源,部分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水溶性油墨方面拥有自主开发能力,品质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正逐步替代进口油墨,开发成功铝箔与基材复合用特种粘结胶,开发成功铝箔专用水性印刷油墨,首创铝箔连续印花技术,首创金属饰面板后成型凹凸技术,成功研制金属表面研磨专用设备,并开发图案研磨控制软件,实现在厚度0.6-1.5mm超簿铝箔上成卷连续研磨,达到不破损,不打皱,成品率高达99%以上。
要点八: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与国内大部分知名装饰板,强化木地板,家具生产商有业务往来,且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这些企业主要包括菲林格尔木业(上海)公司,广州易福诺木业公司,博洛尼家居用品(北京)公司,柯诺(北京)地板公司,卡尔玛地板(苏州)公司,上海傲胜木业公司,山东晨鸣板材公司,东莞美时家具公司,江苏肯帝亚木业公司,江苏宏耐木业公司,南京我乐家具公司等等。
要点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4年6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不超过771.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授予价格为3.79元/股。公司股票将于6月19日复牌。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员共12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等。公司本次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0年,激励对象在授予日满12个月后的48个月内,按25%、25%、25%、25%比例分四次解锁。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3年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至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0%和8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9%。
要点十: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帝龙控股,实际控制人姜飞雄,以及姜祖功,姜丽琴,姜祖明,汤飞涛及阳志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08年6月12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现直接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姜飞雄另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权,继续保持对该公司的控制。股东过鑫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现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