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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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所属板块 物联网板块,股权激励板块,预亏预减板块,中证500板块,证金持股板块,三网融合板块,湖北板块,通讯行业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通讯、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通讯设备制造;线路安装、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算机零售兼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要点三:定向增发-募资13亿元以加码主业 2015年7月23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20.13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58.0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以加码公司主业,公司股票将于7月24日复牌。 公司此次募投项目及投资募集金额分别为: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3.58亿元);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一体化加工扩建二期项目(4.21亿元);新型介质开发及一体化加工扩建项目(0.74亿元);自动化工程建设项目(0.57亿元);补充流动资金(3.9亿元)。
要点四:主营移动通信设备制造行业 公司是近年跻身国际一流移动通信天馈系统射频器件独立供应商,凭借专业化产品研发平台,纵向集成大规模生产能力,低成本结构以及优秀客户协作能力,为全球领先移动通信系统集成商提供基站天馈系统射频子系统和器件客户化产品及专业服务,通过客户化产品和服务,与华为,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北电网络等全球领先移动通信系统集成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为其全球分支机构提供客户化产品及服务。
要点五:推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5年2月6日发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公司2月2日收盘价11.77元为基准,该持股计划规模约为849.62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53%,参与员工总数约750人,占公司在册员工总人数的12.16%。根据方案,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员工总共不超过2000万元;大股东孟庆南、王丽丽、孟凡博无偿赠予共计360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00万元。
要点六:3G助推公司业绩增长 公司射频器件产能已提高到100万套。射频器件用于移动通信网络的基站,3G牌照的发放,将全面启动网络建设。公司将是未来三年国内电信投资增长的受益者。
要点七:扩大产能 公司以募集资金43755.52万元投资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一体化加工建设,预计年净利润9950万元。分别以4655.14万元和10995.66万元投资研发中心扩建和信息化建设。分别以25265.35万元和11344万元投资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和隔离器模块产业化。(截至2010年末分别累计投入金额20341.11万元,773.26万元,6648.96万元,24159.55万元和3658.80万元,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一体化和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项目2010年实现效益1108.59万元,7355.45万元)
要点八:专业化产品研发平台 公司专业从事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研发和生产18年,成立包括微波技术,射频技术,结构,工艺,中试,试制车间在内研发中心,将产品设计,工艺优化,中试验证纳入同一体系完成,设计产品在大批量生产前技术性能完善,保证适应规模生产的需求,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31项专利,另有11项专利正在申请过程当中,各专利有效期均为10年。
要点九:纵向集成一体化制造体系 公司建立从压铸,机械加工,表面处理到电子生产纵向集成一体化制造体系,拥有数控加工中心260多台,机械车床220多台,网络分析仪等仪器仪表600多台套,电子装配生产线20多条,具备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子系统及器件55万套生产能力,能够稳定,及时,批量提供客户化产品,由于全球移动通信设备市场日趋集中,大型系统集成商希望寻求与其对等器件供应商,凭借一体化生产体系和产能规模优势,已经成为多家全球领先移动通信系统集成商重要供应商。
要点十:股权激励 公司拟向111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授出518.7万股股票期权,占武汉凡谷股本总额55588万股的0.93%,行权价格为14.83元,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四年,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30%,30%,40%的比例分期行权。修改后的考核目标为,第一个行权期0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0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第二个行权期201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201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第三个行权期201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201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均以08年净利润为基数。
要点十一: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7月,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2-2014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