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所属板块 股权激励板块,证金持股板块,浙江板块,化纤行业板块,长江三角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各类纺织品及服装的印染、制造、加工、销售;各类纺织品原料、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物业管理;后勤服务;房屋租赁。是我国全棉灯芯绒企业中的龙头企业。公司销售收入和出口创汇均排行业第一,为我国主要的全棉灯芯绒染整基地。拥有湖州美欣达印染有限公司、湖州美欣达织造有限公司、湖州久久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湖州绿典精化有限公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湖州进出口有限公司五家控股子公司。
要点三:定向增发-约8亿补充流动资金 实控人方认购六成 2015年3月27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16.58元/股,向单建明、鲍凤娇、美欣达投资、九益投资、金宁满投资和迪瑞资管合计非公开发行48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9915.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要点四:国内全棉灯芯绒企业龙头 公司现已成为我国主要的全棉灯芯绒染整基地,拥有年产8000万米各类印染布的生产能力,各类全棉印染布的生产量近6000万米,在我国全棉灯芯绒企业中,公司销售收入和出口创汇均排前列。
要点五:汇率因素 公司50%左右的产品用于直接出口,并且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未来如果人民币贬值,则有利于公司开拓国外市场,反之则有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汇率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要点六:扩大产能 “年产2000万米绿色高档服装面料印染后整理(国债项目)”和“年产3600万米高附加值印花面料项目”投入正常生产,公司产能达到11000至12000万米左右。(2010年年报未披露进展)
要点七:税收优惠 09年6月认定公司为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要点八:美欣达集团 集团创始于1993年6月,从一家小型民营企业起步,历经十六年创新创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科技型,品牌型,集约型的较大规模民营企业集团。主要从事纺织印染,环保能源,房地产开发,医药化工等产业的生产经营和新兴产业的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推进以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下属核心层一级子公司4家,二级子公司20家,紧密层投资参股企业4家,形成网络化的集团公司组织结构体系。
要点九: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3年3月,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该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112万股的4.93%。其中预留限制性股票40万股,占该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该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34元/股。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主要解锁业绩条件为: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3-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4%、72.8%;2013-201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0%、45%。该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主要解锁业绩条件为: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4-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4%、72.8%;2014-2015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45%。该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共计6人。
要点十: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8月,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要点十一:股东增持 2012年12月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增持均价为7.72元人民币每股,增持投入金额约为115.8万元人民币;2012年12月4日,美欣达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增持均价为7.89元人民币每股,增持投入金额约为82.85万元人民币。美欣达集团计划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总数不低于30万股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