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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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所属板块 股权激励板块,深成500板块,中证500板块,江西板块,医药行业板块,社保重仓板块,鄱阳湖板块,融资融券板块,中药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中药材种植;药材种苗培植;纸箱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文体办公用品、百货的批发、零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公司以制造OTC药品,同时销售OTC药品、健康相关产品为主业。包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栓剂、软膏剂、搽剂等药品以及健康相关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仁和可立克、优卡丹、达舒克等。
要点三:现代医药企业 公司是拥有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的现代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主营产品为仁和可立克,优卡丹,妇炎洁,清火胶囊等。公司“仁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经营的“仁和可立克”,“优卡丹”,“妇炎洁”等产品是国内同类产品中的知名品牌。公司建立和巩固了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设有50余个省级办事处,480多个地级工作站的营销网络。
要点四:增发收购药企 以11.84元/股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募资收购康美公司以及药都仁和100%股权已完成。康美公司拥有的先进全自动生产线新厂房已落成投产,年生产能力达2亿瓶,"伊康美宝"牌"妇炎洁"系列产品被评定为“国家权威机构检测合格产品”。药都仁和(生产胃康灵等)目前已成为江西省乃至全国通过GMP认证剂型最多企业,公司独立进行的"健心系列产品创新与开发"被列入"863"高科技项目。募集资金项目2010年产生收益合计7841万元。
要点五:控股股东业绩承诺 若本次购入目标公司(即康美公司,药都仁和)2009-2011年度最终向市场销售而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低于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的净利润预测数,仁和集团将在上市公司公告2010年报或2011年报后10日内以现金补足上述利润差异。根据有关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康美公司2010-2011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5127.34万元,5262.64万元,药都仁和2010-2011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1597.84万元,3088.05万元。
要点六:股权收购-樟树制药、药都药业 2012年4月,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88亿元收购江西药都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樟树制药100%股权和药都药业100%股权,其中樟树制药 100%股权的受让价格为2.16亿元,药都药业100%股权的受让价格为7140万元。樟树制药拥有通过国家 GMP 认证的片剂、颗粒剂、蜜丸剂、糖浆剂、胶囊剂等11个药品剂型,有中西药、保健品等230个品种。特别是其樟树制药拥有国家级新产品9个,中药保护品种13个,将更加补充、壮实、扩大公司的产品线。本次收购樟树制药和药都药业丰富了公司产品种类,完善了公司产业链,横向形成了产业集群,提升了公司盈利水平,增强了公司后续发展动力。
要点七:股权收购-东科制药 公司拟现金3.6亿元收购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赵东科、徐立勋、徐奇等22个自然人持有东科制药的100%股权。东科制药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橡胶膏剂、散剂、软膏剂、贴膏剂、中药材提取物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小型医疗器械的研制、开发等。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4亿元,净利润1006万元。东科制药的37个药品均为中药品种,其中12个全国独家品种。收购东科制药股权后,可以为公司拓展中药业务领域,丰富公司的产品资源。
要点八:定向增发A 2010年8月公司拟以5000万元收购江西仁和药用塑胶制品有限公司55%股权。收购药用塑胶55%股权是兑现控股股东承诺,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避免潜在同业竞争,药用塑胶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2537万元,净利润457万元。
要点九:定向增发B 拟投资3.2亿元(增发资金)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对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重组,改造,获取其70.62%股权。江西制药具备年生产针剂3亿支,片剂30亿片,大输液2000万瓶,胶囊1亿粒,冻干粉针200万瓶,抗生素发酵吨位800立方米的生产能力,江西制药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3036万元,净利润97万元,获得江西制药70%股权后,将投资1亿元解决其历史遗留问题,债务重组后企业增加净资产8000万元左右,年减少财务费用700万元,此外,投资9000万元对江西制药“硫酸小诺霉素车间”进行改造,投资5000万元对“非PVC软袋输液车间”进行改造,投资4000万元对“普药生产车间”进行技改,完成后预计增加年销售收入2.5亿元,利润4200万元,并可逐年递增。
要点十:定向增发C 购买仁和药业及子公司共同租用仁和集团的办公场所。公司本次拟购买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使用并需要长期使用位于江西省樟树市药都南大道 158 号的综合楼及办公楼(建筑面积合计16,472.52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综合楼及商业 GSP 仓库占用的土地,面积22,969.00 平方米)。购买完成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后,将有利于公司资产完整,并解决历史形成房产与土地分离。
要点十一:知名产品 07年1月公司完成购买仁和集团持有的江西铜鼓仁和制药,吉安三力制药和江西仁和药业三家公司100%的股权,价值合计2亿元。“铜鼓仁和”,“吉安三力” 两家已有10个药品剂型通过国家GMP认证检查,并获得GMP证书。目前均为生产非处方药的制药公司,其中:江西铜鼓仁和以生产感冒药为主,江西吉安三力以生产皮肤用药为主。这两家公司生产的感冒药“仁和可立克”,“优卡丹” ,皮肤用药“达舒克”通过仁和集团三年重磅打造,精心培植,已成为国内市场上的知名产品。(铜鼓仁和制药2010年度净利润4026万元。吉安三力制药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78.83万元。江西仁和药业2010年度净利润9822万元。)
要点十二:控股股东背景 06年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每股0.224元受让九江化学纤维总厂所持有的公司13439.52万股,占总股本的67.1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相关医药资产。仁和集团旗下拥有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等36家子公司,员工5000余人。仁和工业企业拥有占地总面积40余万米的现代化生产基地,生产中西药品,保健品,日化品等200多个品种,已有胶囊剂,软胶囊剂等29个药品剂型,8个保健食品剂型获得国家GMP认证证书,形成了药品,保健品,日化品三大类产品生产板块。
要点十三:控股股东增持 2012年5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仁和集团以其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55万股份,平均成交价格7.637元/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45,372,061股的0.058%。同时,仁和集团拟自首笔增持事实发生之日(2012年5月28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总额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但增持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要点十四:医药商业(江西) 2010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拟出资2856万元收购江西仁翔药业有限公司四个自然人持有仁翔药业的51%股权。仁翔药业座落于中国药都---江西省樟树市,是一家专注药品经营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公司占地面积17300平方米,现有仓储,办公用房面积10000余平方米。目前公司在江西省内有12000余个销售终端,销售网络覆盖全省各县市乡镇及周边省的终端。2010年实现净利润80.99万元。
要点十五:闪亮滴眼液 2010年12月,股东大会同意以20956万元全资收购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闪亮制药注册资本4000万元,“闪亮”牌萘敏维滴眼液,复方门冬维甘滴眼液等是公司的知名品牌产品。2010年实现净利润1709万元。目标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2255.85万元,2371.93万元,2501.71万元。
要点十六:实际控制人--杨文龙 2010年10月公布的《胡润百富2010年排行榜》显示,杨文龙以39亿元位列中国百富榜第369名。一年前杨文龙所掌握的财富为22亿元,排名为第496名。
要点十七:股权激励 2012年12月,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4,794万份股票期权,约占该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99,067.2061万股的4.84%。该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的行权价格为5.44元。行权的业绩条件为:2013-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2013-2016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亿元、3.84亿元、4.61亿元、5.53亿元。该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共计452人。
要点十八:税收优惠 子公司康美医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9年12月10日,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09年12月10日-2012年12月9日),按15%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2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要点十九: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8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