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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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盛石化(002493)公司是做什么的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是是一家主要从事PTA、聚酯纤维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公司主要产品为PTA以及涤纶牵伸丝(FDY)、涤纶预取向丝(POY)、涤纶加弹丝(DTY)三大系列、各种规格的涤纶长丝、PET切片.公司是全国大型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是2006年度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浙江省百强企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司注册商标是化纤行业"中国驰名商标"。
  • 所属地域浙江省
  • 涉及概念 PTA涨价融资融券油品改革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深成500板块,证金持股板块,浙江板块,化纤行业板块,融资融券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涤纶丝,化纤布的制造、加工,纸制品加工,轻纺原料及产品,五金,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要点三:定向增发-募资40亿元 大股东力挺 2015年4月12日公告,公司拟不低于17.32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将用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芳烃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要点四:国内领先的PTA和聚酯纤维生产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PTA和聚酯纤维(涤纶)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主要产品为PTA以及涤纶牵伸丝(FDY),涤纶预取向丝(POY),涤纶加弹丝(DTY)三大系列,各种规格的涤纶长丝,PET切片。公司是全国大型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拥有聚酯产能60万吨,涤纶纺丝(FDY,POY)57万吨以及涤纶加弹丝(DTY)25万吨。

    要点五:与恒逸石化战略合作 公司与恒逸石化同为聚酯涤纶行业内的大型企业,两者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始于03年合资建设浙江逸盛PTA项目,主要表现在合作投资逸盛大化与浙江逸盛,其中公司控股逸盛大化,持股56%,参股浙江逸盛,持股30%,恒逸石化控股浙江逸盛,持股70%,参股逸盛大化24%。而逸盛大化与浙江逸盛均为PTA生产企业,前者拥有150万吨实际产能,后者拥有130万吨实际产能。但双方均拥有不同供应商和销售群体,因此不存在业务上的重大冲突。2010年度,逸盛大化实现净利润137415.22万元,浙江逸盛实现净利润127033.50万元。

    要点六:PTA供不应求,盈利前景可期 PTA作为重要石油化工产品,90%以上用于生产PET等聚酯产品,由于下游聚酯行业快速发展,国内PTA市场需求十分强劲,行业高利润促使国内厂商不断新建和扩大产能,但仍不能够满足国内需求,2010年进口依存度30%左右,PTA供不应求的局面仍将持续。公司通过控股和参股方式共拥有280万吨PTA实际生产能力,既保证了公司下游产品对PTA的需求,还对外销售PTA产品。2010年度,公司PTA业务实现销售收入94.16亿元,占比62.83%,毛利19.33亿元,占比75.82%。

    要点七:PTA+环保健康多功能纤维项目 公司以募集资金4.59亿元(总投资37.46亿元)投资逸盛大化年产120万吨PTA项目,该项目已于09年4月投产,2010年逸盛大化贡献净利润13.74亿元,以49060万元投资盛元化纤年产10万吨环保健康多功能纤维技改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156820万元,税后利润9786.50万元(截至2010年末,累计投入金额3112.48万元)。

    要点八:超募资金投入化纤项目开发 公司使用7.96亿元超募资金用于盛元化纤年产10万吨超细旦差别化FDY丝和3万吨超细旦差别化DTY丝技改项目,使用4.95亿元超募资金用于盛元化纤年产9万吨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新型化学纤维项目。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分别为21.8亿元和23.5亿元,利润总额分别可达3.26亿元和2.19亿元。(截至2010年末,相关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要点九: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根据《中国聚酯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为提高聚酯行业的原料自给率,国家鼓励国有,民营,外资以各种合作方式参与聚酯原料建设,尤其鼓励有条件的聚酯企业向上游发展,形成一体化的原料配套优势。公司在已经形成聚酯,纺丝,加弹三道流程组成的产业链的基础上,已通过对外投资向聚酯原料PTA产业进行扩张。产业链的延伸一方面可以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产业链整体协调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公司稳定增长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要点十: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8月,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2-2014)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合并会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要点十一: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水荣,其他股东李永庆,李国庆,许月娟,倪信才,赵关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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